MUSICFRIENDLY 課程條款及細則
MUSICFRIENDLY 中心小組音樂課程一般條款及細則
報讀須知
1. MUSICFRIENDLY中心小組音樂課程(下稱「課程」)上課地點為荔枝角青山道688-690號嘉名工廠大廈4樓D1室(下稱「中心」)。
2. 有興趣報讀人士可透過中心網站或親臨中心報讀課程,填寫表格後行政人員將透過WhatsApp (5524 8338) 與你聯絡,並安排合適的音樂教育人員(下稱「導師」)為你提供課程;填寫表格後的人士(下稱「學員」)於表格內的個人資料將儲存於中心電腦系統內,直至學員書面要求取消為止。
3. 課程的每堂時長及收費受中心的課程表約束。
4. 學費繳交後並不代表成功報讀;中心職員將不遲於課程開始日的14天前通知學員課程是否錄取足夠人數成功開辦,期間不設退款。如課程未能開辦,中心將於合理時間內安排退款。
5. 成功報讀後不得將名額轉讓或因個人理由而要求退款,並需遵守以下各項守則。
6. 學費只包括導師上課的費用;教材、樂器、考試及比賽費用等其他項目費用需額外支付。
7. 為使課程運作暢順,並保障學員、導師及中心利益,學員及導師不得使用非中心預備的渠道溝通;如學員因違反此項而蒙受任何損失,中心不會作出額外支援或為其損失附上任何責任。
8. 中心有機會不定期於課程期間進行攝影、錄音及錄影,或安排其他人員觀課。
9. 由於小組課程有多位學員同時參與而導師將按教案教導,因此中心職員及導師於課堂以外的任何情況下均不會回覆/主動交代個別學員的學習進度;如學員或其家長希望得知其學習進度,請按以下途徑索取 -- 學員手冊/學員應用程式(如適用)或 額外報讀一次性線上私人課堂以得到導師專業諮詢(有關詳情請向中心職員查詢)。
上課須知及中心守則
1. 學員應於上課前5至10分鐘到達中心預備上課;遲到及早退均不獲補時或補課。
2. 如導師遲到或早退,將於當日課程內補時。
3. 如學員未能出席原定課堂,應盡早通知中心並主動與中心職員聯絡額外報讀一次性線上私人課堂以跟上原定進度;導師將不會因此調整課程進度以照顧其學習差異。
4. 學員應按導師要求帶備上課所需物品,並於課後勤力練習。
5. 除非得到授權,中心內不得錄音、錄影及拍攝。
6. 中心內不得吸煙、飲食(清水除外)及高聲談話。
7. 家長在上課期間如非必要不應逗留在中心內;除非得到中心職員及導師同意,家長不得進入上課地點旁聽,旁聽期間請保持安靜並遵守以上第五項。
8. 如遇特殊天氣狀況或其他不可預見的突發原因,按教育局宣佈,當天課堂將由中心決定順延一星期或按比例退還相關學費。
9. 導師請假將按比例退退還相關學費。
10. 如學員因嚴重紀律問題影響其他學員學習並屢勸不改、或對其他學員做成危險,中心有權因此停止學員參加課程資格並不作退款。
上課須知及中心守則
1. 學員應於上課前5至10分鐘到達中心預備上課;遲到及早退均不獲補時或補課。
2. 如導師遲到或早退,將於當日課程內補時。
3. 如學員未能出席原定課堂,應盡早通知中心並主動與中心職員聯絡額外報讀一次性線上私人課堂以跟上原定進度;導師將不會因此調整課程進度以照顧其學習差異。
4. 學員應按導師要求帶備上課所需物品,並於課後勤力練習。
5. 除非得到授權,中心內不得錄音、錄影及拍攝。
6. 中心內不得吸煙、飲食(清水除外)及高聲談話。
7. 家長在上課期間如非必要不應逗留在中心內;除非得到中心職員及導師同意,家長不得進入上課地點旁聽,旁聽期間請保持安靜並遵守以上第五項。
8. 如遇特殊天氣狀況或其他不可預見的突發原因,按教育局宣佈,當天課堂將由中心決定順延一星期或按比例退還相關學費。
9. 導師請假將按比例退退還相關學費。
10. 如學員因嚴重紀律問題影響其他學員學習並屢勸不改、或對其他學員做成危險,中心有權因此停止學員參加課程資格並不作退款。
繳費方式及細則
1. 學員可透過以下方式繳付學費及其他費用
- 透過網上連結以信用卡繳款;
- 透過FPS轉賬並WhatsApp (5524 8338) 遞交有關截圖,未有遞交截圖恕不接受為成功繳款;
- 於中心內以現金/信用卡/各類電子支付方式繳款。
2. 所有已繳付的費用均不得轉讓亦恕不退回(上述所列之相關條款除外)。
暑期樂器探索課程額外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1. 此課程由已於官方網站公佈的導師任教;如該導師因特殊原因未能教授課程,中心將安排相同資歷導師接任。
2. 此課程目標為令學員初步了解相關樂器並協助其選擇持續學習的樂器。因此課程內將不會教授樂理知識。
3. 此課程收費已包括學員於上課時使用相關樂器的權利;該樂器只限於堂上使用,不得帶離中心。如學員因刻意破壞或未有跟隨導師指示而令樂器或其他物件損壞,需按原價賠償。
4. 導師所提供的樂器傾向測試報告只供學員參考;報告只包括課程內的樂器,因此並不代表學員對學習音樂的整體能力。
5. 如此「暑期樂器探索課程額外條款及細則」之部份內容與「MUSICFRIENDLY中心小組音樂課程一般條款及細則」有所抵觸,該部份應以此「暑期樂器探索課程額外條款及細則」為最後依歸。
MUSICFRIENDLY 小組課程一般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MUSICFRIENDLY(下稱「機構」)小組音樂課程(下稱「課程」)上課地點為鄧鏡波學校校舍(下稱「學校」)。
填寫表格後的人士(下稱「學員」)於報名表格內的個人資料將儲存於機構電腦系統內,直至學員書面要求取消為止。
成功報讀後不得將名額轉讓或因個人理由而要求退款,並需遵守以下各項守則。
學費只包括導師上課的費用;教材、樂器、考試及比賽費用等其他項目費用需額外支付。
為使課程運作暢順,並保障學員、導師及機構利益,學員及導師不得使用非中心預備的渠道溝通;如學員因違反此項而蒙受任何損失,機構不會作出額外支援或為其損失附上任何責任。
由於機構課程有多位學員同時參與而導師將按教案教導,因此機構職員及導師於課堂以外的任何情況下均不會回覆/主動交代個別學員的學習進度;如學員或其家長希望得知其學習進度,請向MF職員查詢。
上課須知及守則
學員應於上課前 5 至 10 分鐘到達學校預備上課;遲到、缺席及早退均不獲補時或補課。
學員應按導師要求帶備上課所需物品,並於課後勤力練習。
如遇特殊天氣狀況或其他不可預見的突發原因,按教育局宣佈,當天課堂將安排補課。
如學員因嚴重紀律問題影響其他學員學習並屢勸不改、或對其他學員做成危險,機構有權因此停止學員參加課程資格。